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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导游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6 生效日期: 2001-09-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费[2001]301号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导游员现场导游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浙旅[2001]人教字第123号)和《关于申报浙江省导游人员资格等级考试笔试和室内模拟考试考务费的函》(浙旅[2001]人教字第197号)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导游实际操作考试二类。理论考试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门35元,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基础知识》、《导游实务》。核定导游实际操作考试费标准为:室内模拟景点导游考试每人50元,实地现场导游考试每人200元(含交通费、过路过桥费、公园门票等费用)。室内模拟景点导游考试和现场导游考试不得兼考。上述收费标准均含报名费和合格证书费。
  二、导游人员等级评定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二类。笔试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门40元,考试科目为:《导游基础知识》、《导游词创作》、《政策法规》。面试费标准调整为每人60元。上述收费标准均含报名费和合格证书费。
  三、以上收费标准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导游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1995]268号、[1995]财综116号)中有关“报名参加导游员资格考试的人员一次性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对报名参加等级评定考试的现职导游的,一次性收取考试考评费每人110元。”的规定同时废止。收费前请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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