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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同意浙江省电信公司调整金华市装移机工料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25 生效日期: 2002-04-25
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通信[2002]16号、浙价服[2002]123号
中国电信集团浙江省电信公司
  你公司《关于调整金华市装移机工料费的请示》(浙电司发[2002]3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上报的调整方案,金华市本级的固定电话装移机工料费统一为100元/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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