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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规范温江汽车站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24 生效日期: 2001-10-01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1]224号
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长运司温江汽车站“关于调增部分收费项目及费率的请示”收悉。为规范客运秩序,加强客运管理,成温专线在温江汽车站实行统一发班。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局成交发(1997)432号文件规定,现将温江汽车站部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1、客运代理费5%。
  2、旅客站务费为每票0.20元。
  3、客车发班费为5%。
  4、其它收费如:退票费、脱班费、清洁费、清洗费等严格按成交发(1997)43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并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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