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省西安汽车站收取空调使用费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5-15 生效日期: 2002-05-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管调发[2002]52号

省运输管理局:


  你局报来《关于省西安汽车站收取空调使用费的报告》(陕交运计财发[2001]113号)收悉。鉴于西安汽车站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候车环境,投资新建了中央空调系统,致使其成本费用大幅度上升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西安汽车站每年冬季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空调运行时期,在旅客票价中按每票0.50元加收空调使用费。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