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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物价局关于白水县仓颉庙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6-13 生效日期: 2003-06-13
发布部门: 陕西省渭南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渭价发[2003]82号
白水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白水县仓颉庙提高门票价格的报告》(白政价字(2003)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现行的仓颉庙门票价格由每人次10元提高到每人次20元。实行新的门票价格前,须将新的门票票样送市物价局备案,并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监制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陕价费发(1995)209号),接受市物价局监制。印制门票厂家必须
  经市物价局同意后方可印套市物价局价格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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