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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动物园举办“第五届动物艺术节”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4-06 生效日期: 2001-04-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沪价费[2001]第025号
上海市绿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上海动物园举办第五届动物艺术节门票价格的函》(沪绿[2001]004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上海动物园于2001年4月7日至6月10日举办“第五届动物艺术节”。活动期间,公园门票价格由15元/张临时调整为35元/张;各“园中园”免费向游客开放。
  二、活动期间,票价各项优惠政策如下:
  1、持“上海市公园月票”者,门票为18元/张;
  2、70岁以上老人(凭优待证),门票为2元/张;
  3、离休干部(凭离休证)、军人(凭军人证)、残疾人(凭残疾证)、1.2米以下儿童以及持本园早锻炼卡者,免费入园;
  4、学生、成人团体票价的优惠办法照旧。
  三、公园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标示公园门票价格和各种优惠票价,认真做好明码标价。
  四、活动结束,上述临时门票价格同时撤销,恢复原门票、联票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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