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2]55号
鉴于卧龙保护区生态旅游景点分散,不集中的特点,不宜实行一票制管理,四川省物价局将卧龙保护区生态旅游景点的门票价格重新审定如下: 一、熊猫生态景点门票:大熊猫苑(含小熊猫生态馆)为30元/人;大熊猫博物馆为20元/人。
二、正河景点10元/人,英雄沟景点10元/人,银厂沟景点10元/人。
三、以上各门票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对旅行社团体学生、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应实行门票优惠价。
四、原川价费(2001)184号文件中规定的卧龙熊猫自然保护区的门票价格作废,按本通知自2002年4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