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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关于石人北路等公厕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18 生效日期: 2002-04-22
发布部门: 成都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成价函[2002]98号
青羊区物价局:
  你局转报的石人北路、石人西路和成都公交集团金沙中心站三处公厕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三处公厕的设施等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人北路公厕、石人西路公厕每人每次收费0.10元;
  成都公交集团金沙中心站公厕每人每次收费0.20元。
  以上收费标准从2002年4月22日起执行。各收费公厕必须明码标价,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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