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川价费[2002]87号
阿坝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九寨沟黄龙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为了缓解两景区还本付息的压力,考虑到外省同级别景区的价格水平,现将九寨沟、黄龙风景区门票价格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九寨沟、黄龙风景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九寨沟风景区淡季门票价格为100元/张,旺季门票价格为145元/张;黄龙风景区淡季门票价格为70元,旺季门票价格价为110元/张。
二、淡季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旺季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门票价格对旅行社、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废人等实行优惠。
四、除门票外不得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并不得强制收取保险费用。
五、要认真做好新票价的实施工作,门票价格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
六、新票价于2002年5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