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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加快实施我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4-30 生效日期: 2002-04-30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工[2002]92号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务院“两改一同价”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贯彻国家计委《关于加快实施城乡用电同价工作的通知》(计价格[2002]65号)精神,为了进一步降低农村电价,减轻农民用电负担,现就加快实施我省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城乡用电同价是减轻农民负担、发展农村生产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三个代表”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各级物价部门要充分认真“两改一同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城乡用电同价工作作为今年物价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计委提出的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二、清理农村分类综合电价,从严核定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为城乡用电同价打好基础。根据国家计委的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对2000年6月底以前经省物价局审批的各县农村分类综合电价进行清理。第一批农网改造完成后,农村电能损耗已改造的区域原则上应按12%指标核定,低于规定指标的据实核定,个别边远地区不得超过14%;并根据供电成本降低的实际情况,从严核定农网维护管理费。降低农网维护管理费,一是进一步降低农村综合电价,二是用于地方电力公司上缴农网还贷基金。

  三、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从5月1日起,全省农村居民生活到户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80元的最高限价,省政府办公厅川府办发电[2002]32号文件对落实最高限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二批农网改造后,已改造到户的农村居民生活电价要降到每千瓦时0.65元以下。各地物价部门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加大价格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对各地方电力公司征收每千瓦时2分的农网还贷基金,各地物价部门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计委、省财政厅川价工[2002]2号文件的要求,做好工作,督促地方电力公司在不增加用户负担的原则下按时、足额上缴,以利于全省统筹安排农网改造投资的还本付息。

  五、按照国家计委安排,上半年内对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的35个县(名单附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城乡同价,同时做好其他各类用电同价的准备工作。同价的标准和城市各类用电分摊的办法,以及具体执行时间,按国家计委批复的方案执行。21个交叉供电县属省电力公司的供区,亦按国家计委批复方案执行。

  六、对省电力公司趸售代管县、未实行代管的趸售县、地方电网自供自管县、以及省电力公司与地方电网交叉供电的县,各地物价部门要抓紧开展工作,根据各县的具体情况,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分县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65号文件规定,以县(市)为单位同价的,由省物价局审批执行,报国家计委备案。同价方案应包括:同价的标准、分摊办法、实施步骤、执行时间以及配套措施。测算同价方案,电量以2001年售电量,并考虑今后年份的增长电量;测算农村居民生活电价,要将第二批农网改造实施后产生的效益提前考虑进去。制定同价方案的核心问题是从严核定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即农村电价高出目录电价部分,这是降低农村电价、缩小城乡用电价差、减轻城乡同价对城市电价影响的关键。对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包含的农村电能损耗、电工合理报酬和农网运行费用的核定,原则上按照川价字工[1999]33号文规定测算。按照国家计委的要求以及农网改造后的实际情况,对33号文中的第一条第,4款进行修订,即对农村电能损耗部分应按照国家计委批复的农网改造技术指标12%核定,低于规定指标的据实核定,个别边远地区不得超过14%。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必须要比“两改”前实际水平有明显降低,并要将“两改”后的线损降低、用电增长带来的整体效益用于降低农村电价,不能简单地将城乡电价平均计算实现城乡同价。
  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也要根据各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分县城乡用电同价方案。
  对少数县存在的乡镇孤立电网和工矿企业转供电的农村供区,暂不纳入同价范围。

  七、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65号文件规定,实现城乡同价后,原农村电网维护费对应的收入基数仍在财务上单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的规定免征增值税。

  八、全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农村电价和农网改造收费以及农网改造中设备材料价格的监督检查,保证城乡用电同价方案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最高限价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第二批农网改造计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
  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县和交叉供电县名单
  一、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县(35个)
  成都市锦江区、成华区、青羊区、武候区、高新区、金牛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自贡市大安区、贡井区、自流井区、沿滩区;攀枝花市西区、东区、仁和区;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德阳市旌阳区、广汉市;绵阳市涪城区、游仙区、梓潼县、江油市;广元市市中区;内江市市中区、威远县、隆昌县;乐山市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井研县;眉山市东坡区、仁寿县;宜宾市翠屏区。
  二、省电力公司与地方电力公司交叉供电县(21个)
  金堂县、盐边县、泸县、罗江县、绵竹市、广元市朝天区、青川县;内江市东兴区、资中县;峨眉山市、夹江县;南充市顺庆区;南溪县、宜宾县;华莹市、广安市广安区、邻水县;达州市通川区、万源市、大竹县;西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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