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沪价公[2002]016号
市城市交通局、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各燃气销售公司:
为了减少城市污染,积极推进本市天然气公交车的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公交天然气(CNG)工作的协调意见》[沪府办秘(2002)002943],经商有关部门,对公交车用天然气(CNG)价格核定如下: 一、上海石油天然气公司供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和各销售公司的车用天然气价格为1.30元/立方米。
二、上海天然气管网公司和各销售公司供各加气站的车用天然气价格为1.70元/立方米。
三、各加气站供天然气公交车的天然气价格为2.15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03年底,2004年价格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