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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2003)8号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9 生效日期: 2003-02-19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五十七 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03年3月3日起,将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由人民币0.01元调整为人民币0.001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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