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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关于仙游县九鲤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3-06 生效日期: 2001-03-15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莆市价字[2001]14号
仙游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九鲤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仙价(2000)19号)收悉。为加大九鲤湖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促进旅游环境的改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九鲤湖风景区门票价格每人次为10元,每年雨季(5月1日至7月31日)实行旺季门票价格,即每人次为15元。
  二、景区内停车管理费收费标准:
  小车临时停放每辆次2元,中巴每辆次4元,大巴每辆次6元,二轮摩托车每辆次1元。
  三、中、小学生凭在校学生证享受5折优惠,离、退休人员、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等凭有效证件享受8折优惠,10人以上团体票价享受8折优惠。以上优惠不重复。
  四、你局和景区管理部门应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加强对旅游区服务价格的管理,在售票点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游区内不得擅自设点重复收费,主动接受游客和物价部门的监督。
  五、所有收款项专项专用,专项用于旅游区的建设和日常的管理维护。
  本批复自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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