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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命名第五批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区)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01 生效日期: 2001-11-01
发布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政发[2001]1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几年来全省各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精神文明重在建设方针将文化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大投入力度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促进了文化事业发展涌现出一批群众文化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省政府决定命名南京市鼓楼区等7个县(市区)为江苏省第五批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区)希望被命名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和党十五届六中全面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大力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建设文化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省第五批群众文化先进县(市区)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江苏省第五批群众
  文化先进县(市区)名单
  南京市鼓楼区
  六合县
  扬州市广陵区
  仪征市
  淮安市楚州区
  句容市
  灌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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