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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拙政园、虎丘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6 生效日期: 2001-12-26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服[2001]398号

苏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拙政园、虎丘门票价格的请示》[苏价服字(2001)248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规定,结合你市召开的价格调整听证会的有关意见,同意将拙政园、虎丘山风景区两景点的门票价格均调整为30元/人次,于2002年3月1日执行,具体的工作应按规定程序,并由你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你局要做好宣传解释和明码标价工作,确保本次门票价格调整顺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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