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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物价局关于南靖县和溪乐土雨林门票价格的核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30 生效日期: 2001-10-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漳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漳价[2001]费字第032号
南靖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南靖县和溪乐土雨林门票价格的请示》(靖价[2001]38号)收悉。为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行为,经核准,符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1]服字335号)精神,同意按以下价格予以公布执行:    1、乐土雨林门票价格每人次20元。
  2、对学生、教师、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凭有关证件)及10人以上旅游团队实行减半优惠。
  3、对一米二以下儿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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