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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九鲤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24 生效日期: 2002-02-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莆田市物价委员会
发布文号: 莆市价[2001]124号
仙游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九鲤湖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仙价[2001]85号)收悉。鉴于九鲤湖风
  景区近几年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改善、优化景区旅游环境,景区各项基础设施明显改
  善,为游客提供了较好的游览、观光条件。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九鲤湖风景区门票价格,
  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九鲤湖门票价格调整为每人次20元。
  二、对学生、教师、离退休干部、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票价标准,按有关规定由你局制定优
  惠政策。
  三、九鲤湖门票价格调整后,你局和景区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管理,改善旅游环境,提高
  服务质量。在售票点明显位置实行明码标价。门票收入应专款用于旅游区建设,并自觉接受
  游客和物价部门的监督。
  本批复自二○○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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