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字[2001]98号
湖北省龟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你台《关于申请调整电视塔旅游门票价格的函》(鄂广塔[2001]13号)悉。鉴于湖北龟山电视塔为开发和利用本塔的旅游资源,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旅游环境,完善了服务设施。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2303号)有关规定,为支持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参照外省同类景点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湖北龟山电视塔门票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二、对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旅游团队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幅度由电视塔自行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三、门票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四、新票价自二0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