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湖北龟山电视塔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9-19 生效日期: 2001-09-25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字[2001]98号

湖北省龟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你台《关于申请调整电视塔旅游门票价格的函》(鄂广塔[2001]13号)悉。鉴于湖北龟山电视塔为开发和利用本塔的旅游资源,投入大量资金改善了旅游环境,完善了服务设施。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2303号)有关规定,为支持我省旅游事业的发展,同时参照外省同类景点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将湖北龟山电视塔门票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湖北龟山电视塔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25元。
  二、对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旅游团队可以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幅度由电视塔自行确定,报省物价局备案。
  三、门票价格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四、新票价自二0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8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