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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瘦西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13 生效日期: 2002-03-13
发布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苏价服[2002]91号
扬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瘦西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报告》(扬价服[2001]305号)收悉。
  近年来,瘦西湖风景区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投入力度,改善了游览环境,增加了游览内容,被国家有关部门命名为文明风景区和“4A”级风景旅游区,同时启动了活水和环区道路整治工程。为适当弥补投入开支,同时结合听证代表的意见,经研究,同意将瘦西湖风景区的门票价格调整为30元/人次,具体的执行时间由你局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你局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门票价格上浮的规定,切实落实有关优惠和减免的政策措施,认真做好门票价格的调整宣传解释工作,帮助景点做好明码标价工作,确保门票价格调整顺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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