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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汉蓝光艺术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6 生效日期: 2002-04-01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2]26号

武汉蓝光艺术博物馆:
  你馆《关于武汉蓝光艺术博物馆门票价格的请示》(武蓝博[2001]001号)悉。鉴于你馆是武汉市新增的旅游景点。举办的《宋庆龄伟大光荣一生》图展暨中国蓝光明清及现代名人字画真迹收藏展,已经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批准。为丰富广大群众的娱乐生活,规范旅游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计价格[2001]230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馆门票价格为:成人每张20元;学生、团体票价实行优惠,你馆确定优惠幅度后,报我局备案。
  实施收费前必须按省政府第108号令规定,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亮证收费,并接受物价部门年度审验。
  以上票价自二00二年四月一日起试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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