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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鼓励在职干部参加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1-08 生效日期: 2004-01-08
发布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闽国税发[2004]6号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国、地税局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3]163号)文件精神,经与省人事厅商定,我省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为2004年1月7日至于1月10日,报名截止时间2004年4月22日。
  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属专业资格证书范畴,纳入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由国家批准认可。注册税务师由税务机关归口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推行税务人员执法能级认定以及对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等,都把已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的税务人员作为认定和申请免试的重要条件之一。为了提高全体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各级税务机关应鼓励在职干部积极参加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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