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成发[2001]159号
固原行署、各市、县物价局:
自治区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这是国家统一部署的,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旨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又一重要举措。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此项工作,要求把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做为一项工程,切实有效地做好。
目前,各市县面临机构改革把这项工作抓好,突出发挥物价部门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地要根据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的整体部署,周密安排每一阶段的工作,善始善终地做好工作。下面就本系统在清理整顿的各个阶段如何开展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第一阶段,思想动员阶段,着重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清理整顿涉农价格与收费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01)82号文件及“全区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文件,了解此次清理整顿的具体内容、政策界限和工作步骤等,特别是要学习掌握有关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具体政策,为整个工作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2、及时成立市县清整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立足主动,及早开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上报工作动态,做到下情上达;设立本地价格举报信箱和专线电话,疏通渠道,做好农民来信和来访工作。
3、组织好宣传工作。落实《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告》是否张贴到乡、村,收集公告贴出后农民的反映,要将一些反映强烈、比较突出的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运用各种媒体,向农民及社会宣传,造出声势,形成积极反映涉农价费问题的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调查阶段。这是整个清理整顿过程的重点环节,各地物价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对本阶段工作的要求,协助政府既要做好对各部门自查面上的指导,又要着重作好乡村调查任务的落实。具体为:
1、制定计划,重点抓好本地政府、物价部门和涉农重要部门的自查工作。
首先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即按要求重点清理本部门目前仍在实行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文件,为本地自查作出表率。
其次,对本市县政府、涉农重要部门的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要求,明确这次自查的目的是为了清理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般只要求纠正,不作处理。对确需保留的收费,要提出意见报批。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填表登记,不要出现漏填的单位和项目,各有关自查单位填好表之后,盖上公章交当地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当地物价局)。
各地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政府、物价部门及重要涉农部门和问题突出的部门的自查,要按自查出的问题列表登记汇总,上报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根据要求及时审定各方面的自查报告,对达不到要求的,要坚持让其重搞,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查工作任务,对确实有问题的部门,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人员进行抽查,看是否有漏查项目、满报项目等情况。要使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各方面的自查情况进行整理、归纳、综合,形成报告。报告内容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问题、有建议,内容力求准确、简练。
3、调查。各市县物价局在自查工作进行的同时,要使用主要的精力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调查要从农户入手,自下而上。对规定的农户、村、乡镇调查面应逐个进行调查了解,按清理范围,逐项进行询问,但要突出重点,特别是对农民、乡镇企业反映突出的收费问题要认真收集、登记,并根据提供的线索到有关单位调查落实。根据需要,也可同有关部门召开座谈会,或采用其它的调查形式。
在各市县进行调查的同时,区物价局、财政局将组成联合调查组,选取一些市县进行抽查,届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区调查组和市县调查组结合进行调查,各地要配合区调查组的工作。
调查的范围、内容、重点及要求根据《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自查阶段工作的安排》等文件的要求确定。调查前,调查组要认真制定调查计划,计划应包括调查地点(取点数要不少于“方案”中要求数)、调查内容、调查询问提纲、调查重点项目、调查表格的设计、调查方法等内容,以便做到心中有数。调查要刨根究底,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调查后要及时整理调查情况,整个调查阶段工作结束时,要对所有涉农的乱收费项目和不合理的项目,一项不漏的梳理归类汇总,形成报告,上报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顿与检查阶段。根据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清理整顿办公室要确定自治区专项整治的重点,在这个阶段各市县清整办公室要根据自治区的统一布置,针对本地区自查和调查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本地专项治理的重点。要通过这个阶段的工作,震慑涉农乱收费行为,以期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阶段,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建立公示制度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是针对清理整顿出的主要涉农价格与收费问题进行制度上的规范,其结果反映整个清理整顿工作的成败,因而是关键的阶段。
各市县物价局要按照减少行政审批、压减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对各种涉农收费,哪些应该取消、哪些应该降低标准,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自治区将收集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向自治区政府提出整顿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的报告。经政府审批后,对所有涉农的收费项目哪些保留、哪些取消都要进行公布。在这一阶段,要按国家要求建立公示制度,在农村广泛设立涉农价格与收费公示牌。乡镇一级公示牌,于2001年底在各乡镇政府所有地建立,行政村一级公示牌,于2002年底在各行政村建立。届时,自治区清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部分市县先搞试点,之后在全区推开。各市县物价局要协助本市县政府,搞好公示牌的建立和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