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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统一农家书屋标识和标牌样式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30 生效日期: 2007-08-30
发布部门: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出厅字[2007]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总署机关各司(局),署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树立农家书屋的整体形象,让农家书屋的品牌和形象深入人心,总署农家书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家书屋标识和标牌的标准样式。农家书屋标识为圆环形,主色调为红色,环内为白色汉字、拼音及黄色麦穗图案,圆内图案象征图书与书屋双重含义。农家书屋标牌为长方形,铜质材料,上嵌红色汉字、拼音以及书屋标识。具体样式及制作标准可登陆总署网站(www.gapp.gov.cn)查看并下载。
  各地在实施农家书屋工程过程中,要统一管理,规范运作,参照标准样式制作标识和标牌,大力宣传并加以使用,要建立农家书屋管书、用书的长效机制,注意树立和维护农家书屋的良好形象,让农家书屋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更加广泛和深远的影响,成为新闻出版行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平台和广大农民群众学习知识、丰富业余生活的理想场所。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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