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国税发[2000]140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公安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公安分局:
近年来,随着个体经济的不断发展,集贸市场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张,我市国税机关积极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的市场环境。广大个体经营者大都能够做到守法经营,致富不忘国家,积极依法纳税。但也应该看到,纳税环境不容乐观。部分个体经营者不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无证违法经营,偷、骗、逃避国家税收,有的甚至公然抗拒纳税,阻碍税务干部依法执行公务,殴打税务干部,冲击税务机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尤其今年8月9日即墨原城关粮库农贸市场7名无证不法业户对税务人员依法征税无理纠缠围攻,公然哄抢了1060元的国家税款,后虽经公安机关侦破,追缴了全部税款并严厉惩处了违法分子,但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上述事件的发生,已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为维护国家税法的尊严,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青岛使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公安局决定联合清理整顿全市个体、集贸市场税收秩序,现发出紧急通知,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公安机关应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配合,近期集中一段时间,通力合作,联合行动,对重点市场和行业的税收秩序进行整治监控。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各级国税、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为保证工作实效,双方应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交流工作;二是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区(市)国税局、公安局要每月将工作情况向各自上级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基层搞好工作,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严格按税务、公安双方工作职能,完善案件移送手续,密切工作配合;四是借鉴公安“110”闻警而动的做法,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对突发性涉税案件及时受理,震慑犯罪。总之,税务、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严格依法治税,为税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各级国税机关要一如既往的高度重视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从严依法治税,坚持公开办税制度。要主动经常性的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争取司法保障,净化税收环境。在日常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大日常税源监控检查管理力度。督促纳税人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自觉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另一方面,要加强税法宣传,着力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善于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发生。同时要加强税款的保护,确保税款及时结缴入库。广大税务干部在依法履行职务、维护国家税法尊严的同时,要文明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从现在到年底,各基层国税局要结合起点定额制度的推行和申报方式的改革,对个体、集贸市场税收进行重点治理整顿,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具体工作计划,上报市局。各基层国税局还要于每月10日前将《个体、集贸市场税收治理整顿情况表》(见文件附件)和包括工作步骤、措施、效果等内容的说明材料,一并上报市局。
三、各级公安机关应积极支持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充分发挥为税收执法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接到国税机关有关干扰税收执法及偷、抗税案件线索后,要迅速出击,依法严查。对偷、骗、抗税犯罪分子要依法及时处理。对暴力抗税分子要严厉打击。从重从快依法严惩,以震慑犯罪,确保国家税收神圣不可侵犯。
四、各区(市)国税、公安,机关要按照通知精神,加强联系,密切协作,认真研究落实措施,拟定贯彻意见,分别上报各自上级部门。
个体、集贸市场税收治理整顿情况表
填表单位(章) 填报时间:
市场(行业)名称
整治时间
整治效果
注:1、各局按文件规定第一次上报此表时,要附报市场(行业)整治工作计划(时间、内容);
2、整治效果中要包括清理漏征漏管户、补税、罚款、增加税收等内容;
3、此表可附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