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豫计价管函[2001]420号
漯河市物价局、郑州铁路局:
郑州铁路局《关于申报我局漯河车站收取豪华茶座服务费的函》(郑价办函[2001]23号)、漯河市物价局《关于对漯河火车站茶座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漯价字[2001]11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漯河车站为满足不同层次旅客的需要,通过车站多种经营企业自筹资金改造装修了一高等级候车休息室,室内配有冷暖空调、大屏幕彩电、VCD家庭影院等娱乐用品,并免费向旅客提供茶水、扑克、报刊杂志等。为以收抵支,同意向自愿进入高等级候车休息室的旅客收取服务费3.00元/每人次,其中小休息室(软质沙发)每人次按5.00元收取。此标准为最高上限,漯河车站可根据客源情况适当下浮,具体下浮幅度由休息室管理单位自行确定。
二、高等级候车休息室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和方法要张榜公布,并自觉接受旅客和价格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本批复自2002年元月1日起执行。暂执行到2003年6月底。期满后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