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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2002年中国河南经贸洽谈会期间宾馆饭店价格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29 生效日期: 2002-03-29
发布部门: 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豫计价调[2002]345号
郑州市物价局,省直各有关宾馆、饭店:
  2002年中国河南经贸洽谈会于4月11--14日在郑州市举行。此次洽谈会是我省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举行的涉外经贸盛会,也是展示我省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和经济发展的一次盛会。因此,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为保证此次会议成功召开,更好的树立我省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就会议期间加强宾馆、饭店价格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宾馆、饭店价格管理政策。会议期间各宾馆、饭店要严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客房价格及会议室价格不得超过规定的指导价幅度,不得价外加价、擅自涨价或变相涨价,禁止虚假打折、虚假让利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宾馆、饭店根据省计委的有关要求,在会议前对本单位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和完善。做到标示牌统一规范、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三、加强宾馆、饭店价格执行情况和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省物价检查所及郑州市物价局要加强会议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执行客房价格收费标准、擅自涨价、变相涨价的乱收费行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或利用标价欺客、宰客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价格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对性质恶劣,严重败坏河南形象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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