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价函[2002]100号
郑州市邙山区中荷牧草园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来的《关于制定中荷牧草园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中荷牧草园景区的实际情况,为加强旅游价格管理,促进中荷牧草园景区的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景区门票价格10元/人·次。
二、对学生、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及旅游团体可以实行优惠票价,优惠幅度由你委制定,并报郑州市物价局备案。
三、你委应加强景区的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悬挂由物价检查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牌,标明门票价格及优惠办法。
四、此批复自2002年4月3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