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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公共汽车月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6 生效日期: 2001-08-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聊城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聊价工字[2001]54号
市公共事业局:
  你局《关于公共汽车月票价格的请示》收悉。为了发挥国有公交城市客运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现将市区1--7路公交车辆月票价格调整如下:   一、成人月票不再实行本式月票和卡式月票相结合的方式。成人月票和学生月票均实行卡式月票。
  二、根据使用期限的长短,分为周票、半月票、月票三种,成人周票每卡15元、半月票每卡25元、月票每卡50元。学生月票每卡25元。
  以上价格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原聊价工字(2001)10号文件同时废止。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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