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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关于荣成市自来水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24 生效日期: 2001-08-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威价管发[2001]84号
荣成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请示》(荣价管字[2001]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荣成市区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60元(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下同);工业、经营及其他单位用水每吨3.20元;建筑业用水每吨6.50元。
  二、石岛城区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每吨2.60元;工业、经营及其他单位用水每吨3.30元;船舶、冷藏制冰、港口、建筑业用水每吨6.60元。
  三、后龙河水库直供市区工业用水价格每吨1.60元。
  自来水销售价格提价额专户储存,主要用于水利工程设施建设。以上价格由你市择机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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