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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29 生效日期: 2006-05-29
发布部门: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商[2006]148号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核定教材正文印张单价、封面单价和插页单价,规范配套光盘价格管理。重新核定后的各种纸张规格正文印张单价、封面单价和插页单价分别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零售价格为每张5元。

  二、严格核定教材零售价格。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由省物价局按照本通知规定核定。教材出版单位要向省物价局如实提供有关教材的成本、用纸规格和定量、印刷色数、印张数量、插页数量等相关资料,并要将经核定的教材零售价格及时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材出版的技术标准。各教材出版单位应当按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以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形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教材要通过省新闻出版局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后,方可申报核定价格。2007年起,凡未通过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教材,原则上不予核定价格;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但已开机印刷的,一律按国家规定的基准价格下浮5%的原则核定价格。

  四、合理选用教材纸张。教材出版单位要本着经济实用原则,合理选择教材用纸。自2007年春季开始,单色版教材使用55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执行55克纸张的印张单价;双色版教材使用70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执行70克纸张的印张单价。

  五、完善跨省直供教材定价政策。跨省直供我省的教材(教学地图册除外)零售价格,由省物价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局,按照与本省出版教材同质同价的原则核定价格。教材发行单位应将此项规定告知各跨省直供我省教材的出版单位。

  六、严格执行教材租型费政策。美术、音乐、外语、艺术类教材的著作权使用费标准为教材销售码洋的4%,其它类教材为3%。正文单色版的型版制作费每印张为230元,双色版为500元,彩色版为1500元;封面八开图型版制作费每套600元。

  七、做好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的教材价格申报核定工作。2006年秋季实行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的中标教材,按中标的单价核定零售价格;不实行出版招投标但实行发行招投标的教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的相关规定核定零售价格。

  八、抓紧申报核定2006年秋季教材价格,确保教材的正常生产和供应。有关出版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规定,于7月底以前向省物价局申报核定教材价格的相关资料,以便尽快完成2006年秋季教材零售价格的核定工作。

  九、本通知自200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附件:1.各种纸张规格教材正文印张价格表
  2.各种纸张规格教材封面价格表
  3.各种纸张规格教材插页价格表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200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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