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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重庆渝龙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2-12 生效日期: 2001-12-12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1]842号
重庆渝龙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上网电价的请示”(重渝电[2001]1号)收悉。本着“因地制宜、多种途径、保障生活、保持稳定”的原则,你司自筹资金对重庆发电厂2×20万千瓦机组高低压缸通流部分进行技术改造,以新增设备容量解决重庆发电厂4×5万千瓦机组关停后部分职工转岗分流的问题。现根据你司报送的发电成本,经研究,核定新增容量所发电量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198元(含税),自2001年12月1日上网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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