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质检动函[2006]443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5年12月16日,总局与美国农业部草签了《中国香梨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2006年4月11日双方正式确认。根据工作计划,总局制定了《中国香梨输往美国植物检疫要求》,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输美香梨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报告总局。
2006年6月23日
中国香梨输往美国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中国香梨输往美国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2006年4月11日签署)。
二、允许出境商品名称及产地
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库尔勒地区的新鲜香梨(Pyrus sp.nr.communis)。英文名称:Fragrant Pear。
三、美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下列植物有害生物具有检疫意义。本名单并未包括所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在查验过程中截获的任何有害生物必须鉴定,以便采取适当的检疫措施。
梨黑斑病 Alternarla gaisen (Asian pear black spot)
梨矮蚜 Aphanostigma piri (pear phylloxera)
橘小实蝇 Bactrocera dorsalis (Oriental fruit fly)
桃小食心虫 Carposina sasaki (peach fruit borer)
桃蛀野螟 Conogethes punctiferalis (yellow peach moth)
李小食心虫 Cydia funerbrana (red plum maggot)
苹小食心虫 Cydia inopinata (apple fruit moth)
梨锈病 Gymnosporangium fuscum (pear trellis rust)
梨褐腐病 Monilinia fructigena (brown rot)
梨大食心虫 Numonia pivivorella (large pear borer)
梨虎象 Rhynchites fovepessin (pear curculio)
日本苹虎 Rhynchites heros (Japanese apple curculio)
山楂叶螨 Tetranychus viennensis (hawthorn spider mite)
梨黑星病菌 Venturia nashicola (Asian pear scab)
四、参与机构
(一)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以下简称为 APHIS)。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为AQSIQ)。
(三)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为CIQ)。
五、APHIS职责(必要时)
(一)考察AQSIQ对本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措施,如果需要,APHIS将与AQSIQ协商是否派检疫专家实施进一步考察,具体工作由APHIS驻北京海外区域主任或其委托人实施。
(二)与AQSIQ一起评估与本项目果园、包装厂相关的程序。
(三)核实包括实蝇诱捕计划在内的有害生物监测方案。
(四)核实包装箱标签要求。
(五)核实包括运输中使用的防虫海运集装箱等安全措施。
(六)必要时,对产地和包装厂进行实地考查。
(七)项目启动考察所需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中方承担。
六、装运前要求及AQSIQ/CIQ职责
(一)基本要求。
1.与APHIS和出口商合作,对记录的保存和对本工作计划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2.AQSIQ确保相关操作指南在需要时审核和更新,并应要求把更新的操作指南提交给APHIS。
3.CIQ指定一名项目协调员,负责与AQSIQ、种植者、包装厂负责人、冷藏设施负责人、承运者及其他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该协调人应能协助 APHIS解决与输美香梨有关的包括翻译在内的问题。
4.输美香梨应来自注册的果园、包装厂。在装运出口期,应将通过批准的果园、包装厂名单提供给APHIS。
5.AQSIQ和/或CIQ将向种植者和加工者提供用于辨认病虫害相关症状的书面直观的描述性材料。
(二)果园管理。
1.与技术专家和科学家合作,制定有效的有害生物控制标准指南,以美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为重点,管理好果园。依照上述有害生物控制标准指南要求,确保种植者实施有效的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措施。
2.应确保出口产区要有很好的管理并维持合理的无病虫危害的症状,监督种植者及时清除果园及周边环境中病原菌滋生的落叶、树残枝、植物残片、枯枝等。CIQ应通知果园,确保不将落果用于出口。
3.对橘小实蝇进行诱捕监测,依据产区的气候特点确定适当的诱捕时期,并保留诱捕记录;确保诱剂有效,诱捕器安放位置恰当,且每平方公里设置1个诱捕器。保留监测记录,一旦诱捕到实蝇,应立即通知APHIS。AQSIQ应保证诱捕记录在APHIS需要时可以提供。
4.制定输美香梨注册果园检查指南。遵循该指南,注册果园的检验工作应由授权的人(AQSIQ授权的人应是独立的而不是与果园经营者和管理者有利益关系的人,并经过AQSIQ授权和检验培训)承担日常检验工作。检查员主要考察果园中有无工作计划中所列的病原体、螨类和害虫。根据检查指南的规定,控制有害生物发生水平,对管理差、病虫害发生严重的果园将从出口计划中除名。
5.建立并登记出口区,确定出口果园地图。果园地块(block),是指没有被自然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水果的连续种植地。如需要,在APHIS考察期间或装运季节开始前,AQSIQ/CIQ应向APHIS提供经批准的生产区域地图,包括果园地块、界线、参照物(包括公路、果园道路、沟渠或高速公路)、实蝇诱捕器位置和生产量与面积详细情况。
(三)包装厂管理。
1.在水果分级前,包装厂要提供一个特定场所,检查水果有无有害生物或有害生物为害症状,并剔除可疑果实。该区域应具备足够的空间和光照,有利于最大可能地发现有害生物,推荐使用压缩的空气向外吹出香梨萼部和柄部的植物残片和有害生物。AQSIQ/CIQ要加强对包装厂的监管,确保香梨不带有落果,剔出果和植物碎片。
2.包装好的香梨,要储存于经过CIQ检验并证明符合条件的冷藏库内,确保妥善存放。
3.要对所有水果包装箱进行记录,确保每个包装上有能识别包装厂和果园编号的印章。每个输美的包装箱有清晰可见的下列编号:香梨一果园编号一包装厂名称或编号。
(四)出境检疫及出证。
1.水果检疫须在果箱装入集装箱前于冷藏设施中进行和完成。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不带任何植物残体。出口检验检疫,要检查有无有害生物(昆虫、螨类、软体动物和病害)、查验包装箱,避免混有未批准果园的水果,并采取措施防止有害生物的再次感染。
2.对输美香梨,按包装箱数2%的比例抽样,并对所抽取的样品作100%检查(除非本工作计划附件另有规定)。不论批量大小,最少取样量不能少于1200个果。此外,从上述抽取样品中,选至少40个果实和所有可疑果进行剖果检查。抽取样应尽量包括所有种植者和各种大小的果实。
如果第一年实施未发现检疫问题,且检疫检验证明可降低抽样比例,则此后抽样比例可降低至 1%,最少抽样量不能少于1200个果。
3.检验检疫合格后的货物,应采取防疫措施,确保安全装入集装箱,并在货物到达美国过程中采取安全措施。
4.对检验检疫合格的香梨,CIQ要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植物检疫证书中应写明以下附加声明:“All fruit in this shipment complies with the APHIS-AQSIQ work plan for the exportation of Fragrant Pears (Pyrus sp.nr.communis)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本批香梨符合APHIS- AQSIQ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梨输美植物检疫工作计划)。
5.在植物检疫查验过程中,如果在果园或包装厂发现美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除梨矮蚜、梨大食心虫、梨虎象和日本苹虎象外),受感染的果园将从该出口季节的出口计划中除名。
6.在植物检疫查验过程中,如果发现梨矮蚜、梨大食心虫、梨虎象和日本苹虎象,该批货物将被拒绝出境。
七、入境口岸查验
(一)货物在运达美国入境口岸时,需接受查验。如果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将对货物进行适当的检疫处理。如果没有已知的除害处理方法,该批货物将被销毁或退运。
(二)如果截获美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除梨矮蚜,梨大食心虫,梨虎象和日本苹虎象外),将进行溯源调查,发现疫情的果园将在本季节出口名单中去除。
八、其他检验检疫要求
输美香梨应符合美国和中国有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