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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标准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5 生效日期: 2001-10-25
发布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皖价费[2001]344号
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申请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函》(皖公办[2001]195号)悉。鉴于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已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批准收取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的通知》(财综[2001]767号)批准立项。经研究,现就公安部门收取的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网吧安全审核意见书工本费标准为每证60元,此项收费内含网吧申请表、登记、审核、发证等费用。
  二、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终执行标准。各地不得层层加收费用,不得另行收取经营性服务费用,不得搭售安全管理软件。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安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管理。要主动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以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二年,期满后另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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