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皖价费[2002]62号
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皖无办[2002]1号)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自1998年,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皖价行费字[1998]148号)实施以来,对于加强我省无线电管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收费政策的试行情况,为减轻企业负担,决定适当降低我省部分无线设备检测收费标准。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标准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精神,在国家计委、财政部未颁布全国统一的无线电设备检测收费标准以前,我省的收费政策暂按本文规定执行。今后,国家如有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1998]148号文件规定的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收费标准
附件:
无线电设备验收检测费收费标准
1.无线寻呼系统
寻呼发射机 800元/台
2.无绳电话
(1)模拟无绳电话
座机 100元/台
手机 50元/台
(2)数字无绳电话
座机 150元/台
手机 80元/台
3.FM.AM收发信机
基站 500元/台
手机 100元/台
4.短波单边带收发信机 500元/台
5.对讲机 80元/台
6.模拟集群系统
基站 10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100元/台
7.数字集群系统
基站 15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100元/台
8.GSM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15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100元/台
9.DCS1800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15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100元/台
10.CDMA数字蜂窝系统
基站 2000元/台
车载台.手机 100元/台
11.广播发射机.电视发射机
功率小于100W 500元/台
100-1000W 700元/台
1000W以上 1000元/台
12.船舶电台 150元/台
13.微波发信机 500元/台
14.地球站设备
10GHz以上的地球站设备 2000元/台
10GHz以下的地球站设备
发射功率
发射功率≥80W 2000元/台
移动地球站设备 1000元/台
15.雷达设备 1500元/台
16.遥控.遥测.测速电台 200元/台
17.PHS和DECT无线接入系统
基站 500元/台
用户终端 80元/台
18.直入站 1500元/台
19.WLAN无线局域网
基站 500元/台
用户终端 150元/台
20.BLUETOOCH无线通信 200元/台
21.LWDS本地多点分配无线接入系统
中心站 2000元/台
用户终端 500元/台
22.无线环路系统
(1)模拟无线环路设备
基站 900元/台
手机 100元/台
(2)数字无线环路设备
基站 1500元/台
手机 100元/台
23.扩谱通信设备 800元/台
24.以上未含种类,可按上述类似设备标准执行
25.电磁环境测试费
微波站 4000元/站
地球站 6000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