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在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中外合作办学课程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8-13 生效日期: 2001-08-15
发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津价费(2001)305号
津价费(2001)305号
二00一年八月十三日
  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你院《中国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与国际饭店金钥匙组织合作办学课程收费标准的请示》(中旅院办字[2001]第29号)收悉。经国家旅游局同意,你院与国际饭店金钥匙组织合作成立国际饭店金钥匙组织中国培训基地,举办中国饭店金钥匙组织预备会员资格证书班,根据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力量办学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价费[2000]578号)规定,考虑到聘请外籍教师费用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核定该培训班收费标准为:一年制每生每期5000元,半年制每生每期2500元,短期(两个月)每生每期1000元。此项培训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接此文件后,请你院到我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手续。
  上述规定自2001年8月15日起执行。
  此复。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