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京建材[2005]677号
各有关混凝土搅拌站、构件厂、现场搅拌施工单位:
为了坚决杜绝建设领域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加强建材使用监管,确保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市领导近期重要批示,市建设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混凝土搅拌站、构件厂以及现场搅拌施工单位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如下: 一、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材料备案情况。主要检查备案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砂石采矿许可证、砂石生产厂签发的运输单等资料。
二、水泥、砂石、外加剂、粉煤灰材料复试情况。
三、《预防混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建筑材料放射核素限量》标准实施情况。
四、现场对被监督单位使用材料进行抽样。
监督抽查采取不预先通知的办法,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采购使用非法开采砂石的单位,将责令停产整顿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二00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