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劳社厅函(2002)82号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你公司《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润挂钩的办法,并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北京雅筑建筑安装公司、王府旅行社等下属企业纳入工效挂钩管理范围。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基数为35913.24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6038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0。
同时,停止执行《外贸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劳部发(1997)235号)中,浮动比例调整与实现利润和出口创汇增长挂钩的有关规定。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三月一日